《上布施》

活下來,是為了救另一個人

(本文出自慈濟月刊 411 期)

◎撰文/古鳳玉


一場車禍,讓他前額頭骨破裂、下巴骨折,且失去一隻眼。
然而,在他看來,上天也給了他一份意義非凡的禮物——
救了一個人的生命。



住在桃園縣平鎮市的賴先生,是慈濟骨髓捐贈中心第一百六十四位捐髓者,接受他骨髓的是遠在大陸四川成都的十六歲少年。

今年三十歲的他,因為七年前一場車禍,成為顏面傷殘者。「車禍過後,人生看得更開,也更能坦然面對事實。也許上天讓我活下來,就是為了要救另外一個人。」賴先生說。



民國八十三年,他在一家汽車公司當業務代理,有次騎了一輛重型機車,撞上正在倒車的中型卡車。這場車禍讓他失去一隻眼睛、前額頭骨破了一塊、下巴骨折,還短暫失去記憶。「當時,要不是血庫裏有大量的血,我今天也無法存活下來。」

車禍後,他昏迷超過四十八小時,醒來後還失去記憶,「住院二十七天,誰來看他都不記得。」賴爸爸說,當時他身上插滿管子,對著家人大喊:「救我!救我!」為免他拔掉管子,只得將他的手腳綁在病床上。

出院後第七天他開始恢復記憶,也慢慢能夠下床上廁所;第八天晚上照鏡子時,他才發現自己除了行動不便外——還少了一隻眼睛。

「我活著還有什麼用?」那天晚上,他整整失眠了一夜,心中思索著:「人活著是為了什麼?」這個問題開始盤旋在他的腦海中。



為了幫助他恢復外觀,醫師用他頭顱後骨來補前額的骨頭。七年來,他已經前前後後動了將近十次整型手術,是開刀房的常客。

民國八十九年元月接獲慈濟通知他的骨髓和病患配對上時,他感到訝異,讓他擔心的是——這樣的身體有資格捐嗎?為了慎重起見,他請教了他的主治醫師。醫師告訴他捐髓沒有問題,而且又可以做好事;這樁美事也就這樣確定了下來。

其實,在車禍之前,賴先生捐過十次血。一句「我不認識你,但我謝謝你」捐血宣導語,深深感動了當時才二十出頭的他,因此只要有機會他就去捐血。只是沒想到,一場車禍別人輸給他的血,超過他捐出的好幾倍。

也因此家人對他捐贈骨髓很支持,「沒關係,因為他身上流的也是別人的血。」骨髓捐贈對他或他的家人而言,好像只是件芝麻綠豆大的事。

確定願意捐贈骨髓後,父親陪他一同到花蓮慈濟醫院作健康檢查。那是他第一次到花蓮,在台北及花蓮機場一路都有志工接送,而且抽完骨髓後三天就是他的生日,醫院志工還提前幫他慶生。「原本只把捐髓當作一件很平常、簡單的事,然而,到了花蓮,每個人都把我當作活菩薩一樣。」

賴先生拿出一年前大愛電視台播報他捐髓的新聞錄影帶,鏡頭帶到醫護人員正將剛做完抽髓手術的他推出來時,他說:「我那時怎麼沒有起來跟大家打招呼呢?」就像是旁觀者一樣的輕鬆。

捐髓隔天,他就跟陽光基金會的朋友去參加客家文化之旅。「那時候,除了臀部有點腫以外,並沒有其他地方覺得不舒服。」



對於外貌,賴先生說,天真的小朋友會好奇地盯著他看,大人也會以異樣的眼光看他;然而在醫院看盡各種病苦,他覺得自己還算是幸運的,因此能夠釋然。

車禍受傷讓他停頓工作,休養了九個月。後來由於顏面傷殘,在找工作上遭遇到比一般人更多的困難。他曾回到原來的汽車公司當業務代表,卻因請假看病次數太多而被辭退;後來又做過報關的工作、也到台北景美夜市擺過地攤,都不太順利。

不過,他並不因此而氣餒,甚至加入榮民之家、慈濟、陽光基金會等組織當志工。

「如果慈濟在骨髓捐贈宣導上有任何需要幫助的地方,我會全力配合。」他開心地說著,並對五月份將在花蓮舉辦的骨髓捐贈相見歡活動充滿期待,因為捐髓至今滿一年了,他將有機會見到那位遠在成都、和他血緣如此相近的少年……

◆採訪後記


原本預期採訪過後我會像去醫院當志工一樣,感恩自己擁有健全的身體;然而訪談結束後才發現,賴先生其實比世上的絕大多數人都活的更健康、快樂。當他們一家人向我揮手道別時,我帶著滿滿的感動離開,心底更生出一股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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