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立法過程與慈濟決定參與建立骨髓庫的過程,都是有相關的醫學專家提供相關的意見。但還是有些討厭慈濟的人,硬是要把骨髓捐贈說成有害身體。最常見的說法就是,其實人體的骨髓是有固定數量的,並不會再生,而這個論點,據說是由某位有醫學背景的朋友所提供的。而他們也依據這個觀點,來歸結出慈濟說的「捐髓救人、無損己身」都是騙人的,而慈濟之所以這樣做,則是為了讓證嚴法師得到諾貝爾和平獎。

圖片 10

image

  我之前在驗血活動的解說區就被人家問過,「既然捐骨髓是全身麻醉,你怎麼知道是從哪裡抽?」。當時我著實想了一陣子,結果整理成<聽說捐骨髓會造成下半身癱瘓?>。這個"骨髓不會再生"的說法,我也是想了一陣子

 

  不過後來發現"骨髓不會再生"這個論點其實不合理。骨髓移植目前是普遍認為有效治療血液疾病的療程。由現行的程序來看,進行骨髓移植之前,受髓者必須將自身骨髓清空,以接納捐贈者的骨髓。雖然受贈者會依體型不同,需要的骨髓量也不同,但捐贈者可以捐贈的骨髓,是限制在捐者骨髓量的百分之五。

  假設捐受雙方的體型相同,捐者捐出最大量百分之五的骨髓,受髓者將以這百分之五的骨髓,重建造血功能。由於這種作法已經行之有年,而且確實有效。這樣當然可以合理推論,骨髓本身是具有再生的特性。而這項特性,恰恰是這項醫療技術之所以成立的基本要素。

  而要是受髓者以百分之五的骨髓都可以做到,那捐者捐贈後還剩下百分之九十五的骨髓,則自然更沒有問題。所以可以歸納出,捐髓救人,確實是無損己身。

  至於這個取得骨髓的技術是否已經成熟,其實有個很簡單的方法可以觀察,就是健保是否給付,因為健保並不給付實驗性的醫療技術。

image

image

  湯瑪斯博士(Dr. E. Donnall Thomas)以其在骨髓移植上的成就,於1990年獲頒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他曾經在慈濟專訪<你不會放棄,因為問題還沒有解決>一文中,談到發展骨髓移植的經過。

  奇妙的是,這些討厭慈濟的朋友對諾貝爾和平獎如此看重,認為慈濟必定不惜一切代價,全力爭取;卻對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不以為然,不禁令人好奇這種認知落差是由何而來。如果這些朋友願意提供明確的資訊來源,讓世人檢驗立論基礎與相關證據,說不定能趕在證嚴法師得到諾貝爾和平獎之前,搶先為台灣拿下第一座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

  拜之前新聞所賜,現在很多人都知道骨髓移植要作六對 HLA配對。而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下,HLA居然只要配對3對,便可以進行移植。下面文字來自台大陳耀昌教授的文章,<保存臍帶血是政府的責任>

 再者是,過去的骨髓移植非常強調HLA(人類白血球抗原)要相符合,近年科學的進步,使得家庭中成員只要HLA半套符合(所謂haploidentical family donor),成功率已經提高到相當可以接受了,WHO認為,根本不需要花大錢去買臍帶血的保險。

 也因此,對這些「初起步國家」,WHO邀請的骨髓專家們給他們的建議,是不用花大錢去成立骨髓捐贈及配對中心(所謂MUD,無血緣之HLA符合捐髓者),或去建立臍帶血貯存庫(不論公用或私人),而盡量去做「半套符合家庭成員」的移植。因為一定有來源(只要父母或子女,就是半套符合),絕對不會被拒絕,花費大為減少,也幾乎完全不用等待。

  這種半相合的技術,使得父母或子女間可以進行骨髓移植,在大陸已經行之有年,之前曾介紹過的邵帥,就是半相合的捐贈,(參見為於爹娘,打骨出髓)。而香港將在明年引進這項技術

image

  但不管HLA是幾對相符,承擔主要風險的,還是受髓者。但想承擔這個風險的前提,還是要有人願意捐贈。所以,不單是台灣,不單是香港,不單是大陸,而是這整個世界,永遠有人在等待著一份適合的骨髓。而你,可能是他唯一的希望。
 

   至於慈濟不慈濟,我想,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ybmdw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