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1 起,改為 年滿十八 才可登記)

1.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身體健康,確實了解骨髓捐贈。請攜帶身分證或影本或其他有身分證字號之證件

2.如果您有下列症狀不建議您加入骨髓捐贈的行列:

 A.您為吸毒或愛滋病患者

 B.您曾罹患癌症、心肺疾病癲癇等疾病

 C.您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地中型貧血蠶豆症、紅斑性狼瘡等.

 D.您為 B肝、C肝帶原者

3.慈濟在全省各地舉辦捐髓驗血活動時,前來登記並填寫捐贈同意書。填寫時需登錄兩個室內電話號碼與該號碼所在之住址,方便日後配對通知

4.在現場接受10cc血液抽取後(不是抽髓),即可返家。

5.骨髓資料中心將血液送往相關檢驗中心做HLA型檢驗。

6.中心將志願捐髓者的基本資料,及HLA的檢驗結果輸入電腦存檔。

7.資料中心隨時提供待髓病患的查詢配對服務,若有配對相符者,中心將與捐髓者聯繫,做更進一步周密的檢查。

8.確定捐受雙方的HLA型相符,可以進行移植後,捐贈中心將聯繫移植醫院,為救命行動展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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