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在Facebook上收到一則私訊,他提到了這個詞,捐不捐都為難。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大概在2008年左右,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標題就叫捐不捐都為難。我不太確知這位網友的背景,不過據說他在學校是研究與生命科學相關的領域,所以我也去拜讀了一下。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這位網友關於幹細胞的文章有數篇,應該是他有朋友被通知配對成功,所以來跟他請教。我把他寫的幾篇全部都看完,原本還覺得頗有一番道理,但看到這裡我就決定去留言。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因為我本身也是進行傳統的骨髓捐贈,捐贈完只要壓傷口八小時,就可以下床自由活動,並不是如上面所說的不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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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留言跟他分享這一點。之後,這幾篇就被隱藏了。這次收到的私訊,勾起了我的回憶,所以我決定來聊聊這篇。

      我看過很多批評骨髓捐贈的流言, 通常這些流言都會出現一些邏輯上的矛盾之處,這些文章也不例外。在這系列的文章中,有一篇 <為何要捐幹細胞?>,其中一段如下: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我之前在驗血活動的解說區就被人家問過,「既然捐骨髓是全身麻醉,你怎麼知道是從哪裡抽?」。當時我著實想了一陣子,結果整理成<聽說捐骨髓會造成下半身癱瘓?>。這個"骨髓不會再生"的說法,我也是想了一陣子。

  不過後來發現"骨髓不會再生"這個論點其實不合理。骨髓移植目前是普遍認為有效治療血液疾病的療程。由現行的程序來看,進行骨髓移植之前,受髓者必須將自身骨髓清空,以接納捐贈者的骨髓。雖然受贈者會依體型不同,需要的骨髓量也不同,但捐贈者可以捐贈的骨髓,是限制在捐者骨髓量的百分之五。

  假設捐受雙方的體型相同,捐者捐出最大量百分之五的骨髓,受髓者將以這百分之五的骨髓,重建造血功能。由於這種作法已經行之有年,而且確實有效。這樣當然可以合理推論,骨髓本身是具有再生的特性。而這項特性,恰恰是這項醫療技術之所以成立的基本要素。可以看台大醫院劉家豪醫師所提出來的數據。(來源 :https://youtu.be/TQ9myHlPMmc?t=5m14s )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而要是受髓者以百分之五的骨髓都可以做到,那捐者捐贈後還剩下百分之九十五的骨髓,則自然更沒有問題。所以可以歸納出,捐髓救人,確實是無損己身。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當然,這裡也還是弄錯,並不是根據受贈者的年齡決定取多少骨髓,而是體重。此外,也要考慮捐贈者的身體情況。下面文句摘錄自 高醫血液腫瘤內科黃叔牧醫師所寫的<骨髓移植知多少>,在1997年1月發表於高醫醫訊 第十六卷第八期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湯瑪斯博士(Dr. E. Donnall Thomas)以其在骨髓移植上的成就,於1990年獲頒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他曾經在慈濟專訪<你不會放棄,因為問題還沒有解決>一文中,談到發展骨髓移植的經過。如果這位朋友願意提供明確的資訊來源,讓世人檢驗立論基礎與相關證據,說不定能趕在證嚴法師得到諾貝爾和平獎之前,搶先為台灣拿下第一座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

      附上一位捐髓者的經驗談,她是研究免疫學的姜淑媛教授。

 

        所以,說穿了,這個流言還是衝著慈濟來的,在了解骨髓捐贈方面,其實沒有參考價值。那麼,為何我要常常寫這些澄清流言的文章?

如果你對台灣骨髓捐贈的歷史有點了解的話, 當初為了防止器官買賣,因此規定:非配偶或三等親屬,不能作骨髓移植。但為了搶救生命,立法院與衛生署也緊急將法案修正通過。

所以,早在慈濟推動非親屬捐贈之前,就已經有親屬間的骨髓捐贈。那麼,為了打擊慈濟而恣意把骨髓捐贈汙名化,受影響的,又到底會是誰呢?

【流言】捐出骨髓後,自己的骨髓不會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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