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交通大學校慶的時候,我也受邀前往參加。有位先生站在解說海報前端詳許久,我上前詢問是否需要解說。這位先生便開始表達他的建議。

  大意是慈濟應該和捐血中心合作,這樣質與量都能兼顧。「而且萬一配對到的話,由這種第三方的公正單位通知,人家也比較容易相信。」
  我說:「您知道嗎,其實慈濟骨髓庫是政府委託運作的,只是剛好叫慈濟而己。」這位先生沈思了一會兒,說他再考慮一下,便轉身走了。

  很多人跟這位先生一樣,並不知道慈濟骨髓庫是政府委託運作的。但慈濟在實際推動的時候,往往引起很多民眾反彈,認為慈濟不該鼓吹這麼危險的事情。

  不過,理論上來說,要質疑的,應該是為何這個修法會通過吧~

  當然這其中的關鍵人物,就是溫文玲小姐。這段影片可以介紹她的主要事蹟。


  

  就如同影片末丁博士提到的,一般人是不會像溫小姐這樣,願意抱病來為非親屬骨髓庫的建立而奔走。更何況,當時溫小姐已經在美國找到可以配對的骨髓。下面文字來自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二卷第三十三期委員會記錄,第四一六頁到四一七頁。

圖片 3 

  因為她的義舉,讓台灣邁向骨髓庫成立的第一步。到2012年,已有近三千位患者因此獲得希望,其中有一千位是住在台灣。

 

  台灣非親屬骨髓庫當初得以成立,主要法源依據,是1993年立法院修正後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當時快速通過此一修正案,其實是有原因的。下面文字摘自民國八十二年(西元1993年)五月十八日,<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修正案二讀(逐條討論)之立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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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瑜委員: 本案是五月十日本席於南部所接到的一個陳情案,病患已取得骨髓,但醫師遲遲不敢動手術,若在十四天內本法案無法完成三讀的話,病患即將會去世。因此當本席接到此案時,咸感震驚,不敢相信人的生命居然會與法案的速度在競賽......
 雖然有很多生病的患者正在等待本法案的通過,但是,我們仍然不敢掉以輕心,依然邀請榮民總醫院、台大醫院各個專家學者、醫生共同會診,以及法務部科長級主管、衛生署長亦參與綜合討論,所以本法案速度雖然重要,但品質上我們亦不敢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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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次條文修改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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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醫師自活體摘取器官時,『摘取器官須不危害捐贈者之生命安全』。所以在法律上來說,應該是『捐髓救人,不得傷身』。


  為何台灣唯一的非親屬骨髓庫是由慈濟運作?下面段落出自台北榮民總醫院邱宗傑主任所寫的 <榮總醫學的故事系列-台灣首例非親屬異體骨髓移植工作在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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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歐美地區的經驗,要想成功地篩檢出合格的骨髓捐贈者,必須要成立一個至少包含二萬筆以上捐贈者資料的非親屬骨髓資料庫,方有可能提供臨床上移植的最低需求,但考慮要在台灣成立如此大量的骨髓資料庫,就必須要有大筆的經費及一中立客觀的單位來執行才行,當時榮總的陳博明主任與台大的陳耀昌教授和林凱信教授等都希望政府單位如行政院衛生署能編列預算來推動台灣骨髓資料庫的建立,但因政府無法提供如此龐大的經費以及在執行上有許多的限制等因素,以致無法依照原來的規劃進行,因此接著大夥就動念到在台灣民間素有風評的慈濟基金會上,希望能由慈濟基金會出面來推動骨髓資料庫的建立工作。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多位台灣骨髓移植界大老的陸續拜會說明後,慈濟基金會欣然同意為台灣社會罹患血液疾病的病友及其家人點燃起一展再造病人生命的曙光,在慈濟基金會下設台灣地區骨髓資料庫,展開台灣骨髓移植的歷史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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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慈濟太投入,把骨髓捐贈當成自己的事,不但出錢出力,還把骨髓捐贈列為慈濟八大腳印之一,讓大家往往不知道慈濟是接受政府委託運作及建立台灣的骨髓庫。而我也因此常被誤認為是慈濟人,雖然我常澄清,不過因為我整理這些東西,很多人不相信就是了。

  但是,慈濟把骨髓捐贈當成自己的事,不代表我們就該把骨髓捐贈當成慈濟的事。台灣的骨髓庫,它,只是剛好叫慈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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